麻城市实验一小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的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充分调动师生的学习语言文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应用水平,创设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培养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现制定麻城实验一小语言文字工作具体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建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事求是地分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现状,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解决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问题,规范用语用字,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大力宣传,强化意识
每学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领会精神、强化意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明确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中的表率作用,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对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多方面的教育效益,从而牢固地树立“职业语言”意识和“校园用语”意识,自觉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自觉地维护学校教师的文明形象。
三、双向培训,共同提高
教师培训是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的重要途径。学校设有教师培训、学生培训两个组织机构。教师培训学校由省级测试员及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的老师为辅导教师,学生培训由各班的语文老师为辅导教师,各班语文教师、学生推普员负责本班学生课余时间的日常辅导和监督。
一是教师培训。学校把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列入校本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培训效果,每周一下午教研活动时间为集中培训的时间,教师全员参与。学校的培训做到了内容设置多样化、科学化、层次化;培训方式做到了互动化、情境化。培训内容有发音技巧、纠正错音、普通话水平测试题、名篇赏读、师生日常规范用语、武汉方言与普通话的比较、硬软笔书法练习等。在基本技能培训的同时,积极创设一定的语言情境,营造对话交流的氛围,鼓励教师展开互动,人人上台演练,在争创优秀办公室的活动中,逐步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二是学生语言培训,主要采取分散培训。以班级为单位,每天利用晨读时间或下午第一节课前10分钟和每周一节的口语交际课,由各班语文教师负责培训。培训内容以学生阅读教材、古诗文诵读及学校印发的培训资料为主要内容。学生写字训练以写字课为学校对学生进行规范用字、养成教育的有效载体,在书写、欣赏、体验文字博大精深的同时,培养了兴趣、陶冶了情操,并养成可能影响学生一生的行为习惯。
四、建立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机制。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在课堂教学、办公、广播、各级各类会议以及校园内其他公共场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学校公务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如所有文件、校刊、及印章用字等;
学校教育教学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如课堂教学板书、作业、试卷、实验报告等;
学校宣传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如各种标志牌、指示牌、招牌、告示、标语、海报、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如对汉语文加注拼音,必须正确使用《汉语拼音方案》;
学校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信息处理以及制作信息技术产品、音像制品必须使用国家规范的通用语言文字;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各班语言文字宣传员不定期检查校园用语用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麻城市实验一小
语言文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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